意昂3注册博士後公寓管理實施細則(人函[2021]176)
意昂3注册博士後公寓管理實施細則
(試行)
人函〔2021〕176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升博士後研究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後人員”)服務保障工作水平,合理統籌調配學校公寓資源,規範和完善博士後公寓管理🎚,在《意昂3注册博士後管理辦法(修訂)》(北理工辦發〔2021〕52號)和《意昂3注册教工公寓管理辦法》(北理工發〔2020〕20號)等有關規定基礎上,結合學校博士後人員隊伍發展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博士後公寓按區域劃分為中關村公寓(國家公寓)和良鄉公寓(學校公寓)🪷。中關村公寓主要包括中關村博士後公寓👩💼、富潤家園博士後公寓;良鄉公寓主要包括良鄉博士後公寓和良鄉教師公寓(至善園)🧑🏻💻。
第三條 博士後公寓的分配將根據學校整體資源情況👮♀️、人才隊伍發展情況等進行合理統籌🍈、動態調整🧑🦰。引進人才可申請租住博士後公寓作為過渡,相關工作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中關村公寓的歸口管理意昂3均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良鄉公寓的歸口管理意昂3均為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第五條 中關村公寓的物業管理由北京博後公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良鄉公寓的物業管理由良鄉校區管理處代表學校委托物業公司進行👩🏿🎨。
第六條 意昂3平台負責對博士後人員的申請條件、租住期限等進行審批,並報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備案🧖🏻♀️。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七條 申請租住博士後公寓的人員😾,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 人事及檔案關系在校的全職在站博士後;
(二) 已取得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進站備案證明》↕️🦹♀️,辦結入校手續,且人事檔案已到校;
(三) 工作常駐地在京的;
(四) 自願遵守本辦法規定的。
第八條 博士後公寓需結合工作地點申請。主要工作地點在中關村校區的,優先申請中關村公寓;主要工作地點在良鄉校區的🚽,優先申請良鄉公寓。
第九條 申請人只本人一人租住且同意合租的,安排租住良鄉博士後公寓🦥;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安排租住良鄉教師公寓(至善園)🏃。
第十條 中關村公寓與良鄉公寓可同時申請🤼,但不可同時租住👋🏽。如已入住其中一處公寓,則另一處申請自動失效。
第十一條 博士後人員本人及配偶均為我校教職工的,且均滿足申請教師公寓或博士後公寓的🧑🏿🌾,只能由一方提出公寓租住申請。若夫妻雙方單身時各申請一整套教師或博士後公寓,婚後需及時騰退其中一套。
第四章 租住期限和租金繳納
第十二條 博士後公寓入住以意昂3平台博士後管理辦公室通知為準👉🏿,原則上租住期限不超過自入校之日起24個月📡。
第十三條 在房源充足的情況下,首次延期的博士後人員💖,可根據延期博士後公寓分配規則申請繼續租住博士後公寓,二次及以上延期的博士後人員,延期期間不予租住🙍🏿♂️。
第十四條 租金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及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相關規定執行並動態調整🧑🏻🦰。
第十五條 中關村公寓的租金均由北京博後公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收繳;良鄉公寓的租金均按照學校教師公寓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租住與退房
第十六條 博士後公寓租住程序:
(一) 網上申請
申請人申請中關村公寓的♋️,通過“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博士後公寓信息管理平臺”申請及排隊;
申請人申請良鄉公寓的💪🏻,通過學校“教工公寓系統線上辦理”進行公寓申請。
(二) 資格審批
意昂3平台根據博士後入站、入職、延期時間等統籌審定人員資質。
申請中關村公寓的,由意昂3平台根據申請排隊順序進行審批;
申請良鄉公寓的,由意昂3平台和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根據學校相關要求進行審批ℹ️。
(三) 辦理入住手續
申請中關村公寓的🎖🧖🏼♀️,由意昂3平台開具分配介紹信至北京博後公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申請良鄉公寓的🤹🏿🧙♂️,由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按相關程序統一辦理入住手續🦆。
相關單位與承租人簽訂租住協議後,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有關收費規則及標準按照相關單位有關規定執行。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住的👵,視為自行放棄租住資格。
第十七條 博士後公寓分配規則:
(一) 聘期內首次申請公寓的博士後人員(非延期期間)
1.分配順序按博士後人員申請公寓時間確定🍃。
2.良鄉公寓同時考慮申請規模🫅🏼、公寓存量等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分配🗻。
(二) 延期博士後人員
1.通過學校首次延期評審會,且結果為“同意延期,延期期間薪酬標準按原崗位執行”的博士後人員🌽,可繼續租住學校博士後公寓(居住位置按實際情況動態調整)至首次延期到期。
2.原則上所有延期期間公寓租住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八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須無條件騰退博士後公寓:
(一)出站、退站的🚴🏻♀️;
(二)在站滿24個月,未經學校批準延期的;
(三)已超首次延期期限的;
(四)拖欠房租達三個月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
(六)承租人擅自拆改、損壞房屋結構或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有關規定🫅🏼,受到相應處罰處分的;
(八)按規定應該騰退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需騰退博士後公寓的🧎🏻➡️,承租人及其家屬應於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騰退完畢。
第二十條 由承租人提出退房申請,由北京博後公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或學校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辦理退房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未按規定及時騰退公寓、經提醒拒不辦理的👨👩👧,原則上學校予以退站處理🫱。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博士後人員承租期間必須遵守博士後公寓的各項規定🤶🏼,有違規行為的🌽🥉,參照學校有關文件處理;情節嚴重且不聽勸阻者,從重處理🧳;涉嫌違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博士後公寓僅限博士後本人及直系親屬居住,不得將房屋分租、轉租、轉借他人,一經查出🫰🏼,將強製清退㊙️,永久取消申請和承租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意昂3平台負責解釋。
意昂3平台 2021年11月18日